2014年2月23日,中共河南省省委、省人民政府表彰授予我所2013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自2014年1月起享受省级文明单位待遇。这是我所自1988年以来连续16年保持这一殊荣,标志着我所精神文明建设迈上了一个崭新的台阶。
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我所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我们的节日”和“学雷锋”等志愿服务活动,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残疾人等献爱心送温暖,使他们感受到中棉所对他们关爱;坚持开展“道德讲堂”、“文明交通”等活动,以榜样带动全所职工的发展,引导广大职工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了单位和社会和谐;同时,开展了讲文明、树新风及清洁家园等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特别是大力开展文明细胞工程,组织评选文明处室、文明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娱体育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通过美化、亮化工作区环境,营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提升了全所职工的文明素养;通过积极开展技能比武、岗位练兵、学习型单位等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我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对我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同时更是对我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鞭策和要求。今后,我们要努力巩固已取得的成果,戒骄戒躁,继续深入扎实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经常化、制度化,为开创我所各项事业新局面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