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为推动我院棉花研究所与新疆农业大学在研究生培养、科研项目合作及教育部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2015年双方将继续开展硕士调剂生的联合招生和培养工作。欢迎广大学生踊跃报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调剂专业及人数
1.理学专业1-2人,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2.农学专业20-25人,090101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090102 作物遗传育种、090401 植物病理学、090402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等。
二、调剂原则
(一)基本要求
1.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成绩须满足2015年教育部B类分数线要求。
2.调剂考生须同时符合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和新疆农业大学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学科门类要求
1.学术型硕士:不跨学科门类,且在统考科目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之间进行调剂,报考专业学位考生不得调入学术型专业。
2.专业学位硕士:不跨学科门类,且在统考科目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领域)之间调剂,允许报考学术型硕士专业考生调入相应专业学位。
(三)原则上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三、调剂程序
1.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向中国农科院棉花所提出申请,由棉花所审核备案并报新疆农业大学。审核通过后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入“ 调剂系统”,查询新疆农业大学有关专业缺额,填报调剂志愿。通过审核的考生将由新疆农业大学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书,考生按照新疆农业大学要求参加复试。未经棉花所备案的调剂生,将纳入新疆农大大学单方面招生计划。
2.考生按新疆农业大学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通过复试和体检后,由新疆农业大学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3.对录取检查通过的考生,发录取通知书,同时函调考生的人事档案。
请考生仔细阅读我院调剂公告及新疆农业大学相关调剂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申请,以免错过最佳调剂时机。
四、培养方式
1.中国农科院棉花所与新疆农业大学进行联合培养,考生可同时享受中国农科院与新疆农业大学的教育资源;录取考生的学籍、学位证和毕业证均由新疆农业大学注册和颁发。
2.联合招收的研究生第一学年课程学习在新疆农业大学完成,第二、三学年在中国农科院棉花所完成学位论文;
3.联合招收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新疆农业大学标准执行。生活和住宿补贴课程学习阶段按新疆农业大学标准执行,论文阶段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补贴标准。
4.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可申请直博或留新疆农业大学任教。
联系方式:1. 中国农科院棉花所科技处
冯 璐,0372-2562208,15226159108
2.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管理处
陈 建,0991-8762140,13899957050
赵丽华,0991-8762412,15999170071